我要辦理 :身份證辦理身份證補辦身份證換證臨時身份證辦理辦理進度查詢
辦理條件
1、居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年滿十六周歲的中國公民,應當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居民身份證法》的規定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。
2、公民應當自年滿十六周歲之日起三個月內,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申請領取居民身份證。
辦理材料
1、申領人居民戶口簿
2、填寫《居民身份證申領登記表》
辦理流程
1、具有本市常住戶口,符合法律規定的申、換領第二代居民身份證的居民向常住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、換領居民身份證申請,并提交本人《居民戶口簿》;
2、收取工本費20元。
3、證件制好后,通知申請人領證。
辦理地點
戶口所在地的派出所
辦理時限及費用
辦理時限:20個工作日;
辦理費用:20元/證